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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公告訊息

114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

{{ $t('FEZ002') }} 總務處|

有關114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詳情請參閱附件。

綠色採購範疇
(一)指定採購項目(附表 1)

  凡採購「指定採購項目」皆應採購環保標章產品,如機關因特殊需求無法採購環保標章產品,應於下訂產品前簽准「不統計專簽」 指定採購項目需至少有 2家以上廠商取得環保標章。本評核方法所指「採購」係涵蓋「購買」及「租賃」。
(二)非指定採購項目 (附表 2、附表3)

  非指定採購項目包括採購 環保標章、 第二類環保標章、節能標章、省水標章、綠建材標章、碳足跡減量標籤、台灣木材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有機農產品標章、依經濟部能源署之能源效率標示為一級與二級效率等級之產品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 儲能設 備、能源管理系統、深度節能服務、 污染防治制設施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認列之臺銀共同供應契約「循環採購服務」 及國外標章(以上簡稱綠色產品)。
  租賃「 以租代購優先推動產品 」(參見附表 2之註 5),其租賃費用之 50%得申報為綠色採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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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2-19|

{{ $t('FEZ005') }}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