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 依據:
一、 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
二、 行政院104年2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040024361號函、
貳、 目的: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廣減碳觀念,鼓勵員 工優先使用綠運輸及節省住居所水、電能源,落實達成臺北市 2030年減碳40%及綠運輸市占率達70%之目標,
參、 參加對象:本府各機關(構)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現職員 工(以下簡稱員工)。
肆、 活動期間:113年7月至12月。
其他詳細活動規定請參閱附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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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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