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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公告訊息

:中央選舉委員會已陸續公告相關公職人員罷免案宣告成立等事項,請人員應確實遵照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

{{ $t('FEZ001') }} 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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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7月7日臺教人(一)字第1140070695號書函 辦理。 

二、為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公務人 員行政中立法第10條明定,公務人員對於公職人員之罷 免,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不行 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亦 規定,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非因職 務之需要,不得動用行政資源。是以,公務員於公職人員 罷免案進行期間,應嚴守行政中立精神,避免利用職權或 職務關係、動用行政資源或使用職銜名器從事支持或反對 特定罷免案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

三、又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負有管理責任,於選舉委員會公 告公職人員罷免案宣告成立日起至投票日止,請禁止政 黨、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被罷免人或其支持者基於宣 傳、造勢或拜票等意圖所為造訪活動,且應於機關學校固 定辦公或處理公務之場所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支 持或反對罷免活動之告示,以維政府機關行政中立之公正 形象。 

四、另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 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 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 體或活動。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及相關教學機會,向教職 員工生宣導民主法治及淨化選舉風氣之理念,並不得從事 有違教育中立及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安寧之活動。 

五、檢附教育部原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級學校及幼 兒園落實校園行政中立注意事項」、「臺北市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辦理慶典活動注意事項」各1份,請確實利用各種集 會向教職員工轉達,以維本府行政中立之公正形象,避免 同仁因不諳法規致發生違反行政中立相關規定而有受懲處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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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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