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2 月22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7133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旨揭業務,擬於114學年度商借公立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 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至該署支援,工作內容及資格條 件,請詳參前開國教署函。
三、請轉知貴屬教師相關訊息,並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15年1月2 日(星期五)前將簡歷表電子檔寄送至國教署承辦人信箱 (e-2441@mai1. kl2ea.gov.tw),該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 宜。
四、檢附國教署原函及簡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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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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