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臺北市選舉委員會115年9月17日北市選人字第 1153750064號函辦理。
二、依本府108年8月16日府授人考字第1083007561號函修正 「臺北市政府專案敘獎原則」規定略以,選務工作由各該 權責機關依其敘獎標準隨時辦理。準此,本府所屬各機關 學校辦理選務工作人員敘獎時,得逕依相關規定核布獎勵 令,並列入專案敘獎。
三、為提升本市公教人員參與選務工作之意願,請協助向貴屬 公教人員宣導前開專案敘獎事宜,並鼓勵同仁踴躍報名參 與,俾利推動本市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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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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