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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有關公務員違反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後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是否須依法移付懲戒,以及銓敘部104年8月6日部法一字第 1044005116號函之適用等疑義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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