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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加強宣導修正之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行政院112年3月20日院臺衛字第1125005696B號函暨本府 112年3月24日府衛健字第11201106861號函(計達)辦理。

二、旨揭宣導海報、單張,本局預定於112年4月11日至13日 間,投遞至本市市政大樓之聯絡交換櫃,屆時請派員領 取。另,貴機關、學校如有宣導需求,得以海報、單張之 圖檔予以印製或以其他方式運用,以擴大宣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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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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