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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臺北市南港區『威京尊龍第三期社區』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自113年1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 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臺北市 南港區「威京尊龍第三期社區」所屬之戶外公共區域(臺北 市南港區南港路2段146-158號),自113年11月1日起為全面 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 網頁。

四、貴機關學校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 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113年10月15日刊 登),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如無相關 意見,則無須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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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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