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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本校臺北市各級學校颱風來襲期間校園開放停車注意事項規定

{{ $t('FEZ002') }} 總務處|

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颱風來襲期間校園開放停車注意事項辦理


1.開放停車期間:自本市發布停止上班上課起或學校停止上課期間於本市疏散(水)門開始關閉一小時前,至恢復上班上課日上午七時止(如逢假日延至上午八時)。
2.請車主於前款恢復上班上課時前將車輛駛離校園,屆時未履行者,依規定通報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進行強制拖吊。
3.學校僅提供停車場地,停車時車主應自行評估,停放期間車輛如有任何損毀或因校園屬低窪地區淹水而致車輛受損,學校不負保管、毀損責任;並請車主於聯絡簿與車內留下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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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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