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局113年12月27日北市衛健字第11330720962號函(諒 達)辦理。
二、修正內容如下(原函說明六):貴機關學校如對公告內容有 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 (預定113年12月27日刊登,刊登期間自113年12月27至114 年1月2日止),免備文逕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 (如無相關意見,則無須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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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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