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春節將至,此時的餽贈、邀宴情形較為頻繁,請恪遵「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相關規定:
1.「對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應依規定確實報備登錄。
2.避免酒駕、出入不正當場所之違法違紀行為。
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及共同守護機關廉潔形象。
🎁 受贈財物應登記,飲宴應酬不考慮 🎁
📝 廉政倫理莫忘記,知會政風免爭議 📝
🔍有關前開廉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請參閱教育局官網/科室業務/政風室/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三股)專區。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系列短片(關說篇、不當場所篇、應酬篇、送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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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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