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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13學年度優良學生選拔實施辦法

{{ $t('FEZ001') }} 林容暄

{{ $t('FEZ002') }} 學務處|

113學年度優良學生選拔實施辦法公告(如附件):

請導師協助,各班推選1名優良學生代表,

114年2月24(一)中午12:30前繳交以下資料,一式三份:

 

(一)推薦表(請以電腦打字)。

(二)自傳(請以電腦打字)。

(三) 113學年度第1學期之成績證明。

(四)懲處紀錄 (半年內不得有任何受小過以上懲處,如已完成改過銷過則不受此限)。 

(五)公共服務學習證明。

(六)各項優良事蹟及獲獎證明影本。

 

另外,請同學記得傳送以下資料電子檔至訓育組:

推薦表及自傳」電子檔請寄至student@ms1.nihs.tp.edu.tw

檔名範例→「班級-姓名-推薦表」

 

謝謝各位導師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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