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更正】商業概論的範圍要更正為CH.6-1~
內湖高工113學年度下學期 第一次定期考查訂於3月17日及18日,日程表及考試範圍詳如附件。
依補考規定:
學生於期中、期末定期評量前或當天,因公、喪、重大病假未能參加考試者,得申請補考。欲申請補考者,應於學務處辦理請假手續核准後,至教務處填寫補考申請書進行審查,需於期中考後3日內完成請假程序並向教務處提出申請。期末定期評量申請補考者,需於休業式前完成填報補考申請書,若無辦理完成者,不受理補考作業。
六、 假別及證明文件
(一) 病假:公私立地區醫院以上醫師診斷證明。(藥袋與收據不受理)
(二) 喪假:持死亡證明書或訃聞申請。
(三) 公假:奉核之公文及公假單。
(四) 其餘特殊事故,應請醫院開立相關證明,並持足以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辦理。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3-06|
{{ $t('FEZ005') }}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