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3年12月11日府授人給字第1133011127 號函辦理。 二、舉辦日期:114年6月28日(星期六)。三、比賽地點:臺北市立景興國民中學活動中心3樓(臺北市文 山區景興路46巷2號)。 四、參加資格:本府編制內員工(不含學校教師)、退休人員、報府核備有案之約聘僱人員、替代役人員及駐衛警。五、組隊方式: (一)參賽球隊除主計、政風暨人事處得採取與所屬主計、政 府及人事人員組成聯隊外,其他隊伍須以局、處為單位。 (二)各機關參賽隊伍以組男、女各1隊參加為原則,球員以參加1隊為原則,不得跨機關報名,惟同組不得跨隊出賽, 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該球員以喪失資格論。 (三)每隊除領隊、教練、管理各1人外(以上人員除兼隊員者外,不得出場比賽),每隊球員以14人為限(含隊長)。 六、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4年4月7日(星期一)止,逾期恕 不受理。 七、領隊會議及抽籤:訂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2時, 假本局財產室(市政大樓東北區6樓)舉行。 八、檢附「臺北市政府114年度員工休閒活動隊社桌球聯誼賽計畫」及報名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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