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7月3日北市衛健字第11231255401號 函辦理。
二、口腔癌為男性十大主要癌症死因第6位,相關研究指出檳 榔、菸、酒為導致口腔癌主要致癌物;惟本市國中、高中 職學生對嚼檳榔健康危害認知率僅分別為46.5%及58.94%。 有鑑於青少年時期的健康行為,將影響其成人健康狀況, 期藉由旨揭健康促進活動於校園紮根,及早建立學生健康 識能。
三、請各校將旨揭活動納入112學年度健康教育課堂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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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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