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米倉劇場場地合作計畫」
本計畫預計於112年8月28日起至9月28日,辦理113年度第一次徵件 ,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合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不包括政府機關、政黨、公司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各級學校、依民法規定有行為能力之表演工作者。
(二)申請項目:
1、音樂、戲劇、舞蹈等表演藝術活動。
2、表演藝術教育推廣活動。
3、其他經本局同意之文化藝術相關活動。
4、本府其他單位辦理並經本局同意之活動。
(三)申請檔期:113年1月24日至113年6月30日。
(四)申請空間:米倉劇場B 棟小劇場、C 棟小型工作空間。
(五)餘詳本局官網:https://reurl.cc/KMDe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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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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