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一、請各班推選出班級優良學生代表1名,於2月24日(五)中午12:35前繳交以下各項書面資料,一式三份:
(一)推薦表(請以電腦打字)。
(二)自傳(請以電腦打字)。
(三)111學年度第1學期之成績證明。
(四)懲處紀錄 (半年內不得有任何受小過以上懲處,如已完成改過銷過則不受此限)。
(五)公共服務學習證明。
(六)各項優良事蹟及獲獎證明影本。
二、推薦表及自傳電子檔請寄至student@ms1.nihs.tp.edu.tw。 檔名範例→班級-姓名-推薦表
三、受推薦之同學請於3月10日(五)參加口試初審,選出本校優良學生(全市優良學生候選人),
四、3月24日(五)週會時段,將舉辦優良學生票選活動,得票數最高3名將代表本校接受市政府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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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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